书法杂谈 二
2007-08-15 16:29:48.0
     继承与创新是艺术发展不可回避和不可抗拒的规律.书法也同样如此.
     由于书法与文字行影不离的关系,前期书法的变革主要表现在对旧书体的否定.如隶书之变革篆书.后期书法的变革则主要对就书风的否定,既对书法艺术风格的追求.当然,两种变法不能绝然分开,作为人格化的书法艺术,对个人风格的追求必然是贯穿始终的.
     艺术的创新基于对旧艺术母体的否定,但并不是完全排斥对母体的有益成分的继承.如宋代大书家米芾,自述"壮岁未能立家",处于广泛涉猎古人的"集古字"
阶段,直至晚年,才"取诸之处,总而成之",并"始自成家".
     历代书家一直是在追求个人风格方面进行着创新的努力,并且已经证明是一条成功的路.在书法工具与用笔理论不变的前提下,当代书法的创新将仍然表现于个人风格的追求.
     这就需要书家不能脱离本民族的审美要求,在个人风格追求方面必须是个性的自然流露而不是勉强表现.
     在掌握扎实的基本功和洞悉传统书法的基础上,融化进本民族审美心理和新时代意识,又是诚实的自然的个人情感的书法,必定是新的.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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